杭州房地产律师

-石寅

0571-85071615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继承的房屋登记领证

添加时间:2018年5月5日 来源: 杭州房地产律师   http://www.phfcls.com/
办事项目:继承的房屋登记领证相关部门:产权监理处办事依据:服务对象:提供资料: 1.房屋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
4.继承权公证书(有遗嘱公证书的仍需到原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5.房屋所有权证配图;
6.登记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办事流程:   至测绘窗口委托测绘配图→至总服务台查验书证并取登记号→凭号至窗口登记→至税费结算窗口交费→回原窗口领取收件收据→到领证日期凭身份证明及收件收据领证办事期限: 自受理登记后7个工作日办结收费标准:登记费、交易手续费、配图费、权证印花税。填写表格:  1. 转移登记申请书
联系方式:总服务台:82715396 受理登记:82729296
投诉电话:82724370、82757022 交费领证:82712869
委托测绘、评估:82712872

联系电话:15024460529

全国服务热线

15024460529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