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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出租房屋的拆迁补偿

添加时间:2018年1月4日 来源: 杭州房地产律师   http://www.phfcls.com/
     问:已出租的房屋能否只选择货币补偿的方式进行补偿?
     答:作为被拆迁人原则上可以对补偿安置方式进行自主选择。但如果房子已经出租出去了,又面临拆迁,根据《条例》第27条规定,在拆迁前被拆迁人需要和承租人对租赁关系进行协商,被拆迁人与承租人协商同意解除租赁合同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如果被拆迁人与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就只能采用产权调换的方式。调换后的房屋由以前的承租人继续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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