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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寅律师,杭州专业房产律师,现执业于浙江康城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遇到拆迁,应该怎么与拆迁方谈判
首先,要有一个完整的规划筹备期。
面临拆迁谈判最重要的就是要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对谈判的整体框架了然于胸。
当然,准备的东西有很多,例如说:
1.谈判的内容
2.谈判步骤
3.谈判条件
其次,要有一个良好的沟通机制和氛围。
不怒、不吵、不哭、不闹,以最平和的状态和拆迁方“聊”安置补偿,从博弈心理出发,转换思维模式,以“和”致胜。
第三,要有说服的谈判言语功底。
拆迁谈判有时候又衍生为辩论,在了解对手的基础上反击和对抗,利用对手的薄弱点展开攻势,据理力争,以高压的气势和犀利的辩词姐姐追击。
最后,要有证据保底。
证据是法律实践的重要“角色”,有了证据的存在,法律就可以完美的实行,尤其在谈判过程中,如果可以举证分析、分条概理就可以占据主动权,成为谈判趋势的引导者。
如果在其维权的过程中“拿不定、吃不透”,请一定要请专业拆迁律师帮助权衡对抗,让拆迁谈判不再难办,
拆迁奖励,怎样对待才正确
拆迁奖励是对于按规定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人的一种奖励,对于被拆迁人而言,是具有吸引力的,但被拆迁人不能盲目追求奖励而签订补偿协议,首先要确保补偿是合理的才考虑奖励的问题。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房屋拆迁评估的注意事项
1、补偿标准低。土地管;偿标准授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规定。而有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违反立法法的规定,没有严格按照授权目的行使该项权力,将该授权给下级行政机关,下级行政机关为了减少土地储存成本,维护地方政府利益,通常将补偿标准规定较低。
2、随意性大。在农民房屋拆迁补偿纠纷案件中,有的拆迁人暗箱操作,与被拆迁农户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严重缺少公开、公平性,对同样被拆迁农户的房屋,在同等的条件下,得到的安置补偿结果不一样;另外,有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标准,交由村民会议按照民主议定程序决定,补偿标准随意性大。
3、拆迁协议凸显家事代理性。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一般仅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而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4、处理难度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案情复杂。
群体性纠纷多,社会影响大。
息诉工作难做。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拆迁奖励是对于按规定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人的一种奖励,对于被拆迁人而言,是具有吸引力的,但被拆迁人不能盲目追求奖励而签订补偿协议,首先要确保补偿是合理的才考虑奖励的问题。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